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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声明

2026-07-04

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石伟先生全权委托,指派本所张起淮律师、涂毕声律师,全权处理网络涉及国医大师石学敏院士家庭成员身份的不实信息纠纷,并发表郑重律师声明如下:

 

一、石学敏院士的行业地位与卓越贡献

石学敏院士(1938年6月6日—2025年5月11日),中国工程院院士、第二届国医大师、天津中医药大学终身教授、国家级非遗“针灸”代表性传承人,系当代中国针灸领域泰斗级宗师。

石院士毕生深耕中医药针灸临床、科研与教学,创立“醒脑开窍针刺法”、首创“针刺手法量学”、研发石氏中风单元诊疗体系,多项成果载入全国统编教材、斩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及国际传统医学最高奖项。其编撰权威专著五十余部,走遍全球百余个国家推广中医针灸,奠定了现代针灸标准化、科学化、国际化发展根基,为我国中医药事业发展作出了里程碑式的卓越贡献,社会声誉崇高。 

依据公安户籍证明,相关文章所载“石宇为石学敏院士长子、首位亲传弟子”的内容均属于不实信息

据天津市公安局小白楼派出所出具(2026年)津公小白楼所户字331号官方户籍证明(合法有效户籍权属凭证)明确登记:石学敏院士长子为石伟先生。

经查,搜狐网、意大利中医药协会于2024年先后发布文章,虚假宣称“石宇为石学敏院士长子、首位亲传弟子”。该表述与公安机关法定户籍登记事实完全相悖,确属不实信息,并非普通文字失误。该不实信息颠倒家庭成员长幼身份、篡改直系亲属户籍关系,严重误导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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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实信息的侵权危害与法律定性

石学敏院士的身后名誉、家属的身份权、名誉权依法受法律严格保护。相关主体未经核查、背离公安户籍登记事实,擅自编造、传播虚假身份信息,不仅亵渎国医大师崇高声誉、扰乱社会公共认知,还已实质侵害委托人石伟先生的合法权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三、关于维权处置与法律警示

本所已完整固定全部侵权证据及公安机关户籍权属证明,将依法向相关侵权主体正式发送律师函,要求其立即删除不实文章、全面更正错误表述、公开澄清事实、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对于拒不整改、持续传播、恶意扩散本次虚假信息的任何单位及个人,本所律师将代理委托人依法追究其全部民事、行政及相关法律责任,坚决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与先贤名誉。 

望各大媒体、网络平台及社会各界审慎核实信息,杜绝转载、传播上述不实信息,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环境。


特此严正声明

 

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

 

承办律师:


(张起淮)

 

(涂毕声)


2026年 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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